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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壹、旅客行李通關服務專線
聯絡電話:基隆關花蓮分關業務課業務二股03-8226145分機202、203、218。
貳、其他常見問題
相關連結: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一般出入境問題https://keelung.customs.gov.tw/Default.aspx
一、旅客攜帶自用物品如何估價?
旅客攜帶自用物品係依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13條規定核估其完稅價格。
連絡電話: 03-8226145分機202、203、218。
二、何謂入境旅客紅綠線通關?
(一)空運入境旅客行李實施紅綠線通關,入境旅客可依自己攜帶行李狀況,自行選擇經由綠線檯或紅線檯通關,海關對於經由綠線檯通關之旅客,原則上不檢查,但發現電腦資料顯示不得經由綠線檯通關,或發覺形跡可疑,或發現有其他不得經由綠線檯通關之情事時,將改至紅線檯通關,或由綠線檯關員檢查。
(二)依照規定,入境旅客攜有管制或限制輸入之物品,或有下列應向海關申報事項者,不得經由綠線檯通關:
  1. 攜帶之煙、酒超逾免稅限量(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酒1公升)者。
  2. 攜帶物品之總值逾越新台幣2萬元免稅限額者(煙、酒除外)。
  3. 攜帶超逾美幣1萬元或等值之其他外幣現鈔者。
  4. 攜帶新台幣逾10萬元者。
  5. 攜帶黃金價值逾美幣2萬元者。
  6. 攜帶人民幣逾2萬元者。
  7. 攜帶有價證券(指無記名之旅行支票、其他支票、本票、匯票或得由持有人在本國或外國行使權利之其他有價證券)總面額逾等值1萬美元者,應向海關申報。未依規定申報或申報不實者,科以相當於未申報或申報不實之有價證券價額之罰鍰。
  8. 攜帶水產品或動、植物類產品者。
  9. 有後送行李(不隨身行李)者。
  10. 有其他不符合免稅規定或須申報事項或依規定不得經由綠線檯通關者。
如旅客不遵照規定,而選擇綠線檯通關時,如經查獲攜有應稅、管制、限制輸入物品或違反其他法律規定匿不申報或規避檢查者,將依據海關緝私條例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辦理。
(三)另為防止旅客攜帶毒品、槍械等危安物品或商銷物品闖關,海關已準備好各項防制措施,例如裝置托運、手提行李X光檢查儀器及成立緝毒犬,並將高危險群旅客鍵入電腦,與檢警調單位保持密切聯繫,掌握可疑旅客資訊,另成立行李檢查督導小組,藉助科學儀器、電腦資訊、情報蒐集、人員訓練及經驗傳承,嚴防走私漏稅,務請各位旅客遵守有關規定,切勿存僥倖心理。
三、旅客攜帶黃金、外幣、新臺幣、人民幣及有價證券入、出境時,應如何辦理通關手續?其有關規定如何?
(一)入境部份:
  1. 黃金:旅客攜帶黃金總值超過美幣2萬元者,應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輸入許可證,並辦理報關驗放手續。
  2. 外幣:旅客攜帶外幣超過美幣1萬元等值現金者,應於入境時繕具「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向海關申報。未經申報或申報不實者,其超額部分沒入之。
  3. 新台幣:旅客攜帶新台幣入境以10萬元為限,如所帶之新台幣超過該項限額時,應在入境前先向中央銀行申請核准,持憑查驗放行;超額部分未經核准,不准攜入。
  4. 人民幣:旅客攜帶人民幣入境以2萬元為限,超過限額者,應自動向海關申報;超過部分,由旅客自行封存於海關,出境時准予攜出。
  5. 有價證券(指無記名之旅行支票、其他支票、本票、匯票或得由持有人在本國或外國行使權利之其他有價證券):旅客攜帶有價證券入境總面額逾等值1萬美元者,應向海關申報。未依規定申報或申報不實者,科以相當於未申報或申報不實之有價證券價額之罰鍰。
(二)出境部分:
  1. 黃金:旅客攜帶黃金總值超過美金2萬元者,應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輸出許可證,並辦理報關驗放手續。
最後更新日期:113-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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