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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碼頭後線部分港埠基地及砂石裝船輸送相關設施」投資經營招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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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招商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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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09-03-20 ~ 109-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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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率:
1157
依據:商港法第10條及「公民營事業機構投資興建或租賃經營商港設施作業辦法」辦理。
公告事項:
一、 租賃標的:#20碼頭後線基地、密閉式砂石裝船輸送設備暨附屬設施、全電子橋式卡車地磅設施暨附屬設備各乙式。
二、 招商資格:依法登記之中華民國公、私事業機構、具經營礦、砂石及其製品之堆置、加工處理、進出口貿易及批發買賣者,所登記之營業項目或經營範圍須符合該業別之法令規定。
三、 招商文件購領:
(一) 親自購取:自109年3月23日起至109年4月13日止,辦公時間內親至本分公司1樓聯合辦公室洽購,每份工本費新臺幣200元正,最多以購2份為限。
(二) 郵 購:自109年3月23日起至109年4月9日止(郵戳為憑),備妥A3回郵信封,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招標文件郵資1份52元,2份72元)工本費每份200元(限以現金或郵局滙票,抬頭應書寫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以限時報值掛號逕寄本分公司5樓行政處行政科收。
四、 押標金:新臺幣65萬元正。
五、 連絡電話:業務處契約管理科03-8325131#2412
六、 截止收件日期:109年4月14日上午9時。
七、 甄選時間:109年4月14日上午9時30分。
八、 甄選地點:本分公司4樓會議室。
九、 其他注意事項詳招商須知。
公告事項:
一、 租賃標的:#20碼頭後線基地、密閉式砂石裝船輸送設備暨附屬設施、全電子橋式卡車地磅設施暨附屬設備各乙式。
二、 招商資格:依法登記之中華民國公、私事業機構、具經營礦、砂石及其製品之堆置、加工處理、進出口貿易及批發買賣者,所登記之營業項目或經營範圍須符合該業別之法令規定。
三、 招商文件購領:
(一) 親自購取:自109年3月23日起至109年4月13日止,辦公時間內親至本分公司1樓聯合辦公室洽購,每份工本費新臺幣200元正,最多以購2份為限。
(二) 郵 購:自109年3月23日起至109年4月9日止(郵戳為憑),備妥A3回郵信封,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招標文件郵資1份52元,2份72元)工本費每份200元(限以現金或郵局滙票,抬頭應書寫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以限時報值掛號逕寄本分公司5樓行政處行政科收。
四、 押標金:新臺幣65萬元正。
五、 連絡電話:業務處契約管理科03-8325131#2412
六、 截止收件日期:109年4月14日上午9時。
七、 甄選時間:109年4月14日上午9時30分。
八、 甄選地點:本分公司4樓會議室。
九、 其他注意事項詳招商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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