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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至本分公司全球資訊網 > 業務統計項下查詢。或洽本分公司行政處會計科(電話03-8325131#2543)
貨物以其容積噸或重量噸計算,採其中較大者作為計費依據,其量即為計費噸。
艘: 計算船舶數量之單位。
艘次: 指一特定期間進出港船舶之艘數,同一船舶多次進出港者,仍按次數計算。
航次: 係計算船舶航行次數,以單程為原則。

舉例來說,當A船本月進港3次,於統計報表上顯示1艘船但為進港3艘次。

若船舶從高雄港出發至基隆港,則計算為1航次。

貨物吞吐量 船舶進出港所裝載貨物之實際重量以公噸計算,進港之貨量為吞量,出港之貨量為吐量。吞吐量包含貨櫃貨、散裝貨(含管道貨)及雜貨,但不含轉口貨物。
貨櫃裝卸量 貨櫃船於碼頭進行裝卸作業時,計算貨櫃裝卸個數及TEU。若按貨櫃長度可分為10呎、20呎、35呎、40呎、45呎及其他六種貨櫃;若按有無裝入貨物則可分為實櫃及空櫃二種。
貨物裝卸量 船舶貨物裝卸作業所計算的噸量,通常以計費噸計算。可依包裝型態分為貨櫃、散裝貨、雜貨與管道貨等,其中貨櫃量係以20呎貨櫃(1 TEU)折算為36計費噸計算。另貨物裝卸量包含轉運貨物之裝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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