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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架構圖-花蓮分公司

(點擊圖片可放大查看)

 

組織人員分工概述:

  1. 一、本分公司置總經理一人由總公司副總經理兼任,依據法令與本公司章程、董事會決議及總公司指示,綜理分公司業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
  2. 二、本分公司置港務長、總工程司(目前設副總工程司)各一人,襄助分公司總經理綜理分公司業務,並直接對分公司總經理負責。
  3. 三、本分公司置研究員、處長、副處長、督導、經理、高級管理師、管理師、工程師、副管理師、副工程師、船長、輪機長、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資深事務員、資深技術員、大副、大管輪、船副、管輪、正駕駛、正司機、高級事務員、高級技術員、事務員、技術員、副駕駛、副司機、水手長、助理事務員、助理技術員、船士各若干人。
  4. 四、本分公司設業務處、港務處、工程處、職業安全衛生處、行政處、 資訊室、政風室掌理本分公司各項業務。
最後更新日期: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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