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港是「洄瀾港」的諧音。清朝嘉慶十七年(西元1812年),部份漢人開始從宜蘭移墾,見岸際溪水日夜奔注,時刻與海浪衝擊而形成縈迴的狀態,遂稱之為「洄瀾港」。
在台灣日治時期,1931年蘇澳鎮與花蓮港間道路修築完成(現今蘇花公路,為台9線的一段),使得花蓮港與台灣北部地方的陸路聯繫為之暢通,然而在貨物的運輸仍未見方便。台灣總督府認為此問題未能解決,東台灣的運輸設施仍無法臻至完備,對地方開發仍存在極大的障礙。
因此,自同年度起8年之間,以總經費742萬日圓開始修築花蓮港街(米崙,現名花蓮美崙)的商港,1939年完成了三座碼頭,可供3000噸級貨輪停泊。1940年東部水力發電完成,計畫大量設立鋁業、電氣、氮氣、金屬精煉等臨港工業,擴建港口殊感需要,乃以500萬日圓開始第二期築港工程,預定於1944年竣工,但因太平洋戰爭關係,工程無形停頓。
於臺灣光復後,於1945年開始修復,至1956年完成,復因貨運量逐年上升,為配合貨運發展趨勢,乃於1959年4月進行第一期擴建工程,至1962年10月完成,吞吐量年達五十萬噸,我政府為加速經濟發展,鼓勵產品外銷,拓展國際貿易及促進東部繁榮,乃於1963年9月1日開放為國際港。自本港開放國際港以來,貨運日增,船舶進出頻繁,乃於1969年9月開始第二期擴建工程,至1973年6月完成。吞吐量達一一○萬噸,為適應業務發展需要,又於1974年7月開辦第三期擴建工程,碼頭八座先於1977年10月10日完成啟用,紓解泊船擁擠現象,航道拓寬工程於1978年9月30日完成,能提供一萬五千噸海輪通行,營運能量增為二九○萬噸,嗣基於本港天然條件限制,航道狹窄,為配合開發東部資源及將來航運需要,呈准實施第四期外港區擴建工程,計畫自港口延伸至美崙溪口止,自1978年開始準備工作,1978年起施工,於1991年12月完成,今後三至十萬噸級可自由進出花蓮港,外港區各碼頭靠泊裝卸作業以配合產業東移之需求及發展。
於2012年3月1日起成立國營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原花蓮港務局則改制為花蓮港務分公司。